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售 后 服 务 承 诺 书
1、及时向需方提规定的全部技术资料和技术图纸,有义务在必要时邀请需方参与供方的技术设计审查。 2、需方要求的时间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,指导需方按供方的技术资料和图纸要求进行安装、分部与整套设备试运行及试生产。 3、 需方选购的与合同设备有关的配套设备,供方应主动提供满足设备接口的技术条件和资料。 4、 严格执行供需双方就有关问题召开会议的纪要或签定的协议。 5、 合同规定为需方举办有关设备安装、调试、使用、维护技术的业务培训班。 6、 做好售前、售中、售后服务,把“24小时服务”、“超前服务”、“全过程服务”、“终身服务”贯彻到产品制造、安装、调试、大修的全过程。 7、 收到需方反映的质量问题信息后,在24小时之内作出答复或派出服务人员,在48小时或更短的时间内到达现场,做到用户对质量不满意,服务不停止。 8、 提供设备实行三包,产品质量保证期为设备投运后壹年,终生维护。 9、 及时满足需方对备用件的需求。 10、 无偿向需方提供有关的改进技术文件。
技术部服务: 詹柏青:13975398329 尹 智:13973229434 齐德庚:13087226075 彭 胜:130173236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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